今年,反思国九条后,似乎还是再一次的逃避.一次再一次,我知道,这已经不是股市的问题了.在全流通问题还未解决时,国有股法人股的场外转让就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个赤裸裸给全流通设置障碍的举动任何只要不是弱智的人都会明白.但为什么畅通无阻呢?既得利益阶层,弱势阶层.......利益斗争,这是新时期的阶层斗争啊!可以说全流通问题根本不是技术上的问题,这是股市系统金融系统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已经是个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解决的问题.当郎咸平教授登高一呼,我似乎看到了希望,一个一味漠视公平公正的社会是危险的,很多人振振有词:什么资本的的原始积累是血淋淋的.即便这是公式(谁说它就一定该是公式呢`),那么这个过程也已经走过头了,不说农民问题,不说工人问题,就说在股市里我们股民的血流还不够多吗?该是建立三公规则,重视公正的时代了.吴敬链老人呼吁过,要当心权贵资本主义的危害,现在郎教授说的正是这个问题,他说:“今天的自由主义学派,看到的是一个自由经济,是一个民主制度。我现在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这是错误的,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不靠政府的力量达到富强,政府的力量是非常重要的。郎咸平指出,美国之所以强大是靠大政府创建的法制社会,给所有的参与者,包括企业、消费者、买股票的人、卖股票的人,一个严格的游戏规则,让任何人不能随意地挤占别人的财产。郎教授的话有其市场化的倔强,没有百分百的对.但其实质是要建立法制三公社会.这正是当前我们迫切需要的. 以法治国,以德治国,如果大家看到的都是窃国者侯,窃钩者诛,谁还会以窃为耻呢?只恨自己窃的太少.现在就有这种无耻的言论,什么"腐败是社会进步的象征""腐败是社会的润滑剂".道德是很不好说的东西,人都是趋利的,你一个不公正的分裂股市,如何敢提什么教育股民呢?让谁不投机,让谁不侵害谁呢?可能吗?好的制度让坏人变好,坏的制度逼好人做坏事.各种利益体的交错,既得利益集团的强大,已经让全流通难以实施.这个问题股市解决不了,必须要求政府从一个政治的高度来解决,拿出大智慧大魄力来建立一个三公的市场. 英雄无法改变历史的趋势,但是,英雄可以改变历史的进程.邓小平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英雄.现在我们都在企盼着.因为任何人都不希望在血崩后才迎来中国股市的光明,那样的代价,谁能负担的起呢? 刘春江 附注: 它的所有上千条方案的思路完全不同,发表于02年. 《刘氏责任量化补偿的全流通方案》 这是我的方案,在现下林林总总的方案中也许你已厌倦了,但笔者的方案简单明了,快速全流通。首先,我先明说我的观点。 1 真正的多赢是不可能的。即使政府想,但在具体操作上也做不到。因此,我认为能 够做到相对稳定就可以,这一点必须面对现实。 2 方案不能过细,过复杂。否则,困难重重,不利于操作。(如张卫星的方案,迎合了广大股民,但犹如水中月,镜中花,可望不可及。这一点,你只要进行细化操作分析,就会发现。) 3 全流通的目的主要是建立真正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还股市本来面貌及功能,在WTO后,时不我待,这其实就是在抢救中国的企业和中国的经济。 4 全流通和国有股减持是两回事,全流通后不是全减持。 5 任何渐进式的方案都是非常危险和残酷的,就象现在也有三无概念股,你能说它是市场化的全流通价格吗?关于这一点,这里我暂不详解. 6 本身“补偿”就是不应该的,这有违市场原则。但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所以还要有所补尝。(注,我知道从严格理论上讲,这话有些不讲理,但没办法,我们要直面中国特色的现实)且补偿是可以定量的。分析如下: 回想一下,当年(97年)深指从6000多点,短短几天之内便跌到3000点,所有股民并没有迁怒于管理层,为什么?因为没有人去政策造市。而如果没有政策造市,也就不会存在索要“补偿”的问题了。因为当年说国有股不流通,并没有说永远不流通。其实这一点所有参与者也心知肚明。至于 你要高价买股是你个人的事。“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市场就是如此。现下的主要原因便是政府不该于沪指1500点时出台“恢复性上涨”的造市政策。至此,找到原因,就可定量了,2200点到1500点是700点,也就是说政府应对这700点负有责任,但现在股市已经是1500点了,如何补尝呢?我们再看700点差不多是2200点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在一个规定的基本点位,只要补偿它的三分之一就可以了。 “刘氏全流通方案”具体内容: 1 证监会公布在某一日收市后所有上市公司流通股票的持有者为全流通后可获补尝的老股东,并进行统一登记,所有股票于此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原股价”。在下一个交易日,则所有股票将按预期全流通进行竟价。 2 待股市按预期全流通竟价运行若干天,再于某交易日后,于管理层认可的点位上(注意:具体时间不确定,其决定权由管理层掌握,使得这里有很多“后门”对平稳股市起至关做用,但必须在方案操作前对投资者言明以体现公开,我后面还有详解。这也是此方案的精华之一)证监会公布在收市后所有股票的收盘价为“现股价”。“原股价”减去“现股价”差额为补偿价,但对于补偿价超出原股价三分之一部分,则不于补偿。 3 确定每只股票的补偿价后,即可以运用缩股,扩股,现金等方法马上展开补偿行动。对于完成补偿工作的股份公司,再由国家确定需要减持的份额交由一支减持基金进行市场运做。(其它方式也可,因为全流通工作已完成,其它的问题都好解决。) 可行性分析: 关于“操纵价格问题”不会存在,即使有也不会被放大。理由:1 此方案是一夜流通方案,由于整盘出动,相对来说操纵资金变小。(如果有操纵资金的话。)2 向下操纵,由于有了“三分之一”补偿底价护底,使向下操纵失去意义。向上操纵,无论是三分之一价上还是三分之一价下操纵都会变为是一种公平的市场行为。而不会是“操纵”。3 由于具体确定时间由证监会自由掌握,会对操纵者变的不利而迫使其不敢妄动。 此方案留有足够的“后门”可使管理层平稳过渡。理由:1管理层最怕的是不稳定,即股市狂跌,股民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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