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金融超市 | 基金超市 | 理财工具 | 理财中心 | 基金频道 | 北京站 | 港股直通车 | 巴菲特价值投资 | 投资者教育 | 论坛 | 基金点评 | 在线客服 | 下载频道 |繁体
银行:按揭还款不应受地震影响
作者:张若斌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16:42:44

  本报讯 近日,关于按揭贷款房屋是否受地震影响的问题,在社会上激起热烈辩论。有意见认为,贷款房屋若在地震中遭受全损,则贷款者可不必支付余款。为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业银行和法律界人士,得到了基本一致的答案,即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

  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房屋抵押贷款属于消费贷款的一种。从民法看,贷款者和银行分别担当债务人和债权人的角色,而房屋产权便是银行发放贷款时收取的抵押品;但抵押品的灭失并不导致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关系的终结。事实上,按照我国的《民法通则》和以往的判例:如果抵押品受损,且抵押品已投保的情况下,则银行有权从保险金中优先受偿;如果没有投保,银行也能从追索贷款者的其他财产中优先受偿。由于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这意味着银行有权利要求法院对贷款者的其他存款或资产实施冻结。

  事实上,消费者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协议也显示,抵押品灭失且消费者不能再提供可替代的履约保证,双方可以经过协商终止贷款合同的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在保险范围内,则银行有权从保险理赔金中一次得到相应于未结本息的补偿。对因消费者的原因未投保或未足额投保致使银行未能得到全额补偿的,消费者仍负有付款的责任。

  显然,作为商业公司,银行是不可能主动免除债务人还款义务的。那么,房贷险能否为地震受灾房屋买单呢?答案也是遗憾的。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于“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有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保险公司风险增大的情况下,按揭贷款者可以通过增加保费等方式,同协商保险公司重新确定保险条款。可是,这对已经发生损失的房屋显然于事无补。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者经查阅后发现,美国在1973年通过的《洪灾保护法案》就要求,在易受洪涝侵袭的地区,贷款机构发放的抵押贷款必须附有洪涝灾害损失保险;而日本在阪神大地震之后也出现了购买地震险的浪潮,房屋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由此大幅降低了因自然灾害造成抵押品灭失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目前,大部分银行明确表示,鉴于地震灾区的巨大损失,出于社会责任方面的考虑,银行短期内不会对逾期还款者罚息。对于未投保的受损房屋,预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将出资帮助修复。但是,由于我国开展房屋按揭的历史还很短,期间遇大规模自然灾害的情况也很少,无论在法律制度和实际操作中都留有不少空白,因此不排除今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还期待国家政策进一步明朗。


相关文章

银行理财产品走向何方
银行会否扯断中小房企资金脐带
房贷疲软 银行冒险转攻车贷
一季净利暴增 银行下半年风险
银行推销保险电话刚打来 信用卡上已扣费
房贷萎缩银行重拾车贷业务
银行首季业绩暴增隐忧:被看空的未来
银行纷纷回避高风险理财产品
把脉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虚症
QDII投资美股银行还没准备好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华理财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据此入市,风险自担。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华理财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文章录入:rxkup    责任编辑:rxkup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政治、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Sj263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机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机构专栏·沙龙视频·走进直播间

     一周基金市场观察20070917
     开放式基金周评(2007年7月16日-
     11只封闭式基金涨停 价值驱动成为
     当你的基金经理转身离去
     调整基金组合,应对大震荡

    广发基金 北交所 泰达荷银 华夏基金 北京首放 更多
    热点文章

     中华理财网推出手机版网站
     本站全国首家推出空中理财门诊
     2008年中国理财市场展望及投资
     金博会中最靓的风景 基金公司成
     金博会之全球机遇 外资银行理财
     金博会风景之理财市场新宠 第三
     10月27日港股知识沙龙网上直播
     新鸿基金融集团荣获「香港最佳
     下一个掘金地:私人股权投资
     好消息:股票帐户免费开通,并有
     本网独家专访:银河证券研究中心
     第二季度基金投资策略深度研究
     最新专访:理财专家方建奇谈如何

    推荐文章

    中华理财网诚聘英才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投

     中华理财网诚聘英才----期待你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投资经理2008
     保护奥运圣火,请在此签名!
     热烈庆祝中华理财网成立三周年
     中华理财网推出手机版网站
     手机上网再添新功能--手机上的
     本站开通空中理财门诊wap功能
     中华理财网扶贫慈善基金启动
     本站全国首家推出空中理财门诊
     中华理财网全国首家推出空中理
     本站开通支付宝支付及手机支付
     原油收盘价首次突破100美元大关
     1月份CPI创新高同比上涨7.1%

    商城推荐

    © 2005年 北京国耀五洲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国脉集团成员 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908室  邮编:100029
    基金业务电话:(010)82250545 82250837 其它业务电话:(010)82250907  传真:(010)82253211 邮箱:wangcai@12818.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40509号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110200760948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