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款项用途
经扣除包销费用和公司在全球发售应付的开支(假设公司全权酌情由公司向联席全球协调人支付国际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的0.5% 作为额外酌情奖励费及不行使超额配股权),假设发售价是每股股份5.84港元(即发售价范围的中间价),公司预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为约30亿港元,或假设发售价是每股6.67港元(即发售价范围的最高价),公司预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约34 亿港元。
公司计划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下列用途:
· 约400.0 百万港元将用作为公司发展中的现有项目及持作未来开发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动用150.0 百万港元于景海湾及250.0 百万港元于国际办公中心第A期;
· 约930.0 百万港元将用作为收购公司已订立土地出让合同的土地提供资金,包括动用250.0 百万港元于绿色港湾及680.0 百万港元于国际办公中心;
· 约1,450.6 百万港元将用作为新项目及收购土地提供资金,以补充及增加公司在杭州的土地储备,包括动用791.3百万港元于杭州收购规划建筑面积480,000平方米及动用659.3 百万港元于杭州西湖区收购规划建筑面积224,400 平方米的用地;
· 约225.0 百万港元将用作为有关公司收购汇骏国际(有关公司收购汇骏国际进一步说明,请参阅「财务资料-最近发展-收购汇骏国际」)的付款责任提供资金;及
· 任何余款将用作泛长江三角洲地区其它地区的土地收购及营运资金及其它用途。
倘超额配股权获全面行使(假设公司全权酌情由公司向联席全球协调人支付国际发售所得款项总额的0.5% 作为额外酌情奖励费),公司所收取的额外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390.9 百万港元(假设发售价是每股股份5.00 港元)或543.3 百万港元(假设发售价是每股股份6.67 港元)。倘超额配股权获全面行使,所有额外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作为公司日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资金。
待动用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拨付发展公司的现有及未来项目之后,及在适用法例及法规的许可下,公司计划将所得款项投资于短期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款证及╱或货币市场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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