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危机九次地产:如何衡量房地产市场泡沫程度

 理财网  0条评论  11339次浏览  2016年02月25日 星期四 09:42

分享到: 更多

来源:华尔街见闻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任泽平在最新的报告中表示,近期一线城市房价暴涨,三四线去库艰难,从房价收入比、租金回报率、空置率、去化周期等指标来看,中国当前存在一定房地产泡沫,但区域分化较大。增速换挡期,住宅投资告别高增长时代,房地产政策应适应新发展阶段,避免寄希望于刺激重归高增长的泡沫风险。

任泽平在报告中提出“十次危机九次地产”的结论:
 
房地产对经济影响深远。房地产周期缓慢、持久且振幅很大,在向上时具有很强的带动力,在反转向下时势大力沉,经济史称“房地产是周期之母”“十次危机九次地产”。即使在美欧发达国家,房地产对经济的影响也举足轻重,如2008年次贷危机本质上是一次房地产泡沫危机。房地产长周期拐点和人口周期拐点一起成为引发德日韩台增速换挡的重要驱动力。
 
房地产短期看金融,长期看人口。房地产短周期主要受利率、抵押贷首付比、税收、土地政策等金融政策影响,长周期主要受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数量和结构等影响。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初期,住宅开工数量的推动因素主要来自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快速提高、城镇化率快速上升;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后期,住宅开工数量的推动因素主要来自人口出生数量和适龄购房人口数量。 

任泽平提出的衡量房地产市场泡沫程度的四大指标如下:

(1)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是指一套住房价格与一个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房价收入比是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进行住房支付能力评价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是各界对房地产市场形势进行分析、判断和预测时广泛使用的一个指标

房价收入比本质上反应的是特定国家或地区土地和劳动力两种要素价格的比例关系。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土地和劳动力的资源禀赋不同,这就决定了不能简单地用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房价收入比作为判断另一个国家或地区房价是否合理的标准。一般来说,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会显著高于中小城市,人多地少的国家房价收入比一般会高于人少地多的国家。 

首先分析全国的房价收入比,1998-2003年全国房价收入比走势稳定,维持在6.6-6.9区间,2004年后快升至2007年的8.0,随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跌至2008年的6.9,2009年又迅速反弹至8.1,随后逐步回落,2012和2013年稳定在7.3的水平,2014年下降到7.1。

以上分析的是全国平均情况,不能反映部分地区的差异性,下面我们对我国主要35大中城市进行具体分析,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线城市)、天津、重庆、杭州、南京、武汉、沈阳、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长沙、济南、厦门、长春、哈尔滨、太原、郑州、合肥、南昌、福州(二线城市)、石家庄、呼和浩特、南宁、海口、贵阳、昆明、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三线城市)。

我们将35个城市划分为一二三线城市,2014年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大幅上升至14.6,二线城市小幅回落至8.19,三线城市小幅回落至7.45,反应了后房地产时代“总量放缓、区域结构分化、人口继续向大城市迁移”的新特征。

35大中城市中,房价收入比较高的多为东部城市,其中深圳高达20.2,深圳一个达到该市平均收入水平的家庭,如果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需要花费20.2年才能实现。其后依次是厦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和福州,分别达到15.5、14.5、11.9、11.8、10.8和10.8。与2013年相比,2014年长沙、南昌、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春房价收入比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反应了东北、中西部等以重化工业和资源为主的城市经济回落、人口流出的状况。

 

(2)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

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是指某地区过去开盘楼盘的剩余量和新开盘的剩余量总和的售空时间。尽管一线城市的存销比有所下降,但从全国来看,2015年去库存的压力仍然很大。对比历年新开工面积(扣除大约6%的不可销售的面积)和销售面积,可以发现,最近十年房地产库存增长较快主要有三个时期,分别是2008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2010年到2012年和2014年年初至今。尤其是最近两个时期,住宅新开工和住宅销售的之间缺口尤为显著。初步估计2014年年终全国库存消化时间比平常年份多出1年左右。当然,如果分区域来看,一二线重点城市的库存压力稍小。

目前有部分研究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日本的房地产泡沫和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近期情况进行简单类比,并由此得出比较悲观的判断。但详细对比中日住房供求格局的演变历程可以发现,我国当前城镇住房供求格局更接近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日本的情况,库存和债务仍然有化解空间。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日本住宅供求基本实现平衡,户均拥有住房接近1.05套。之后,房屋新开工量持续超过房屋需求量,特别是在1985-1990年期间,供给过剩程度明显加剧。到1990年,即泡沫破灭前夕,日本户均住房拥有量超过1.1套。而我国住房供给持续过剩的时间和库存相对于需求的水平,均不及1973-1990年期间的日本。2010年以后,我国住房新开工速度相对于住房销售明显加快,住房供过于求的情况有所凸显。按照目前的消化速度,库存水平需要1年左右的时间才能回落至正常水平。不过,2013年我国城镇平均每个家庭大致拥有1套住房(按照常住人口口径测算)。这意味着,与1990年的日本相比,我国有更大的调整和回旋余地。另外,房地产泡沫破灭以后,日本首都圈和周边城市住房价格下跌了近50%,即使这样,从全球来看依然处在较高水平。显然,中国的房价和地价涨幅还没有达到日本1990年泡沫前的程度,大致类似于1973年前后的泡沫程度,如果调控得当,经济中速增长、城市化尚有一定空间等基本面因素为消化现有库存提供了有利条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们的商品房待售面积有6.6亿平方米,其实这个面积并不大,也只相当于全年销售面积的一半左右。但截止到今年9月底,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建施工面积已达到69.3亿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亿平方米,预计今年年底将达到75亿平方米,即便按照历史最高峰的2013年的销售面积,至少需要五年时间才能全部销售出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2015年10月发布的《中国50城住宅库存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去化周期较长的10个城市分别为北海(30)、烟台(26)、呼和浩特(25)、(24)、三亚(23)、茂名(23)、淮南(21)、沈阳(20)、济宁(19)、海口(19)。而去化周期较短的10个城市分别为合肥(6)、珠海(7)、深圳(7)、南京(7)、苏州(7)、郑州(7)、南昌(8)、济南(8)、武汉(9)、厦门(10)。其中,括号内数据的单位为“月”。

(3)租金回报率

目前中国主要城市的静态租赁回报率为2.6%,一线城市在2%左右,低于二三线城市,但都高于目前的一年期存款利率1.5%。根据国际租售比合理区间推断,静态租赁回报率应该为4%-6%,而我国水平远低于国际标准水平,侧面反映了房价水平与真实价值的背离。

另外,过去4年,主要城市的租金回报率基本保持稳定。深圳近一年来,租金回报率出现明显下降,主要是由于在2015年创业板大牛市的带动下,深圳房价出现大幅上涨所致。

(4)空置率

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至10%之间为合理区,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空置率在10%至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要采取一定措施,加大商品房销售的力度,以保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2014年6月10日,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调研报告表明,2013年全国城镇家庭住房空置率高达22.4%,其中六大城市重庆、上海、成都、武汉、天津、北京的空置率分别为25.6%、18.5%、24.7%、23.5%、22.5%、19.5%。“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是由西南财经大学与央行金融研究所共同成立的学术调查研究机构。报告表明,我国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达90.8%,其中城镇为87%,农村家庭为95.8%。同时,2013年中国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为18.6%,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5.9%。2014年3月的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已上升至21%。截至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款余额。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空置住房的资产价值在有空置住房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为34.4%,在城镇所有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为11.8%,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从区域差异看,三线城市住房空置率最高,为23.2%;一、二线城市分别为21.2%与21.8%。此外,我国的住房空置率已高于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

2015 年春会期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朱民曾表示,“目前中国楼市的首要问题是空置率太高,空置面积高达10亿平方米”

针对目前楼市的状况,2015年6 月4 日,腾讯网、腾讯房产研究院与中国房地产报、《腾讯智慧》联合发布《2015 年5 月全国城市住房市场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主要城市的住房空置率整体水平在22%至26%之间,尚在安全范围之内。

中国房地产报针对“一二级地产开发公司、代理行、营销机构、二手房中介、房产电商等”房地产行业内人士的定向调查则显示,目前一线城市空置率22%;二线城市24%。一二线城市新房住宅整体供求水平处在动态平衡中,过低的去化年限(低于0.9 至1 年)有可能导致房价快速上涨,1至1.5 年的去化年限将有助于稳定房价,而大于2 年的去化年限将迫使局部区域开发商降价销售。

标签:房地产

我的评论:

请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