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国际官方机构和市场交易商对Libor真实性的质疑,国内有专家表示,这为我国正在进行的Shibor建设提供镜鉴,如何保证Shibor的真实性从而巩固其基准地位是管理部门和市场成员共同面临的问题。
Libor质疑声四起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部分报价银行为了掩饰其糟糕的资金流状况,压低了Libor的报价。市场分析认为,银行的真实情况可能要比他们承认的情况要严重得多,这使得业界关于Libor的质疑声越来越多。
Libor是英国银行家协会(BBA)每天上午汇集了报价行(全部是世界性大银行)报价计算出来的,反映了银行间短期贷款成本,也反映了它们的健康状况。如果利率上升,则说明银行出问题了。
质疑最早来自去年11月英国央行的一次会议上,部分与会者认为,Libor的定价比紧张时期银行间实际利率要低;近期国际清算银行(BIS)两名经济学家也表达了各个银行可能没有如实提供利率信息的担忧;BBA最近可能收到了银行家等市场参与者的怀疑信息,并已经着手调查隐藏问题。花旗集团利率分析师最近的一份报告称,如果银行提供了正确的贷款成本数据,则3个月Libor应该至少高0.3个百分点。
Libor是当今国际金融市场上最为权威的基准利率,银行同业资金拆放以及数十万亿美元的企业债券、房屋抵押贷款和其他金融合约利率均以Libor为基准或参考,其对金融市场的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Libor的真实性,BBA在2002年7月11日将各成员的Libor报价由拆出报价改为拆入报价,即提供基于银行间市场的存款利率,而非贷款利率。原来的Libor定义是报价行向一流银行提供资金平均价格,问题是一流银行难于界定,因此拆出报价可能难以成交,反而所有报价行都是一流银行,采用拆入报价,则这些报价都是真实有效的。BBA规定,Libor报价行应该向BBA提供拆入该行资金利率,前提是该利率报价是报价行在上午11:00之前的公开要价并且能够按照这一利率融入银行间市场合理规模的资金。
因此,国内有关“Libor是报价行拆出利率报价的算术平均”以及“各国(地区)基准利率不是实际交易利率”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Shibor建设应注重真实性
Shibor自去年年初正式运行以来,在管理部门和市场成员的推动和呵护下,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果。Shibor与质押式回购、同业拆借等实盘交易利率的相关度越来越高,短期端尤为明显。而且,Shibor还广泛进入各类金融产品的定价,如金融债、企业债、短融券、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票据转贴现与回购、同业借款与存款、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等等。
观察家认为,Shibor已经初步具备了基准利率的特征,管理部门的鼎力支持是Shibor成功的关键因素,当然市场成员的配合也是不容忽视的。
但一个必须清醒认识到的事实是,市场对目前Shibor的真实性、合理性还存在一些争议,如去年下半年3个月Shibor的过快上涨、目前Shibor曲线的形态不合理等等。
专家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基准利率建设,下一阶段要着力提高Shibor报价的真实性。可能的措施包括:第一,参考Libor的设计,改Shibor为真实拆入报价,增加报价成员的成交义务,双边报价点击即可成交,可以从3个月、1年期等展开试点,交易双方可以用滚动发行的相应期限央票作为对冲;第二,重组现有报价团,考虑吸收发行Shibor浮息债的银行,在银行间市场资金交易活跃的保险、券商等也可以择机纳入,同时报价团成员数量适当减少;第三,加大Shibor的适用范围,如要求利率市场化的大额存款利率按Shibor执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