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款项用途
董事相信,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将提升及加强集团的公司形象及资本基础,并将为实现集团的业务扩充计划提供资金。
扣除包销佣金及估计集团应付的开支后,并假设发售价为每股股份6.60港元(即发售价指示范围每股股份5.75港元至7.45港元的中位数),及超额配股权并未全部或部分行使,集团将收取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将约为592,300,000港元(约人民币577,100,000元)。集团拟把所得款项净额作以下用途□
1. 约519,400,000港元(约人民币506,100,000元)用于购买、装置及装配不同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以生产白面牛卡纸及轻涂白面牛卡纸产品。该等用途包括□
(i) 约69,500,000港元(约人民币67,700,000元)用于兴建配套基础设施;及
(ii) 约449,900,000港元(约人民币438,400,000元)用于购买、装置及装配造纸机及配套设备,包括□
· 约295,000,000港元(约人民币287,400,000元)用于购买造纸机;
· 约102,600,000港元(约人民币100,000,000元)用于购买及兴建纸浆加工设备;
· 约52,300,000港元(约人民币51,000,000元)用于购买造纸配套设备。
2. 约47,200,000港元(约人民币46,000,000元)用于扩大集团废纸收集站网络。
3. 约20,600,000港元(约人民币20,000,000元)用于集团的研究及开发工作,包括□
· 约11,300,000港元(约人民币11,000,000元)用于优化集团生产工艺,以增加使用再用水;
· 约4,100,000港元(约人民币4,000,000元)用于提高集团的用水循环过程效率;
· 约2,100,000港元(约人民币2,000,000元)用于聘用新的研发人员,以设立技术中心,并促进与山东轻工业学院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及
· 约3,100,000港元(约人民币3,000,000元)用于一般研究及开发用途。
4. 约5,100,000港元(约人民币5,000,000元)用于在集团的潍坊生产设施安装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以增加营运效率。
倘发售价定为建议发售价范围的下限,全球发售的所得款项净额将较发售价厘定为所列范围中位数时公司应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减少约81,200,000港元(约人民币79,100,000元)。就此而言,上述第1至4分段所载所得款项净额用途将按比例调减。在此情况下,公司将于适当时以内部现金资源及□或额外银行借贷拨支该等资金不足的情况。
倘超额配股权获悉数行使并仅考虑超额配股权的影响,假设发售价为每股股份5.75元(即建议发售价范围的下限), 公司将可收取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82,400,000港元(约人民币 80,300,000元);假设发售价为每股股份6.60港元(即建议发售价范围的中位数),公司将可收取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94,500,000港元(约人民币92,100,000元)。于上述两种情况下,额外所得款项净额将作偿还上述中国工商银行贷款之用。余下部分(如有)将作偿还其他短期借款及□或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
假设发售价为每股股份7.45港元(即建议发售价范围的上限),公司将可收取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106,700,000港元(约人民币104,000,000元)。在该等情况下,董事计划,以额外所得款项净额偿还以下结欠中国工商银行的贷款∶(i)上述本金额约21,400,000港元(约人民币 20,900,000元)的尚未偿还贷款;(ii)本金额12,300,000港元(约人民币12,000,000元)的尚未偿还贷款,年利率6.73%,到期日为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八日;及(iii)本金额15,700,000港元(约人民币15,300,000元)的尚未偿还贷款,年利率6.73%,到期日为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五日。(ii)及 (iii)项贷款所得款项用于为购买集团固定资产及支持的建设项目提供资金。余下部分约 57,300,000港元(约人民币55,800,000元)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倘发行新股份的所得款项净额无需即时拨作上述用途,或倘集团未能进行其任何部分业务策略,在符合集团最佳利益的前提下,集团或会把该等资金存放于香港及□或中国持牌银行或获授权财务机构作短期存款。集团亦将于有关年报披露相同资料。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