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一凡、蒋峰和孙鲁闽等三位责任人将共计被处罚84万元左右,其中每个人将各自承担28万元左右。
纸包不住火。
遮遮掩掩一个多月之后,南方基金、泰达荷银以及华安基金等3 家基金公司集体昏睡,导致投资者在上电转债投资上少赚2200 多万的事件,还是走漏了风声。
号称“投资专家”的基金公司竟然“忘记”操作,已经出离市场想象;更令人愕然的是,不是一只,而是五只基金同时失忆!
在铺天盖地地检讨声中,五只“睡猫”渐次浮出水面,不幸上榜者包括华安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华安宝利、南方基金公司旗下南方避险与南方高增,以及泰达荷银旗下泰达荷银效率优选和泰达荷银风险预算等。
但是,时至今日,究竟是哪些“睡猫”直接炮制了匪夷所思的上电转债事件,这些人有没有受到惩罚,承担了什么责任等诸多身后事,依然云山雾罩。
本刊独家获得的资料显示,至少在南方基金,已经三位基金高管遭受公司的内部处罚,并课以相当数额的罚款。
这成为“上电转债门”事件中,唯一有据可查的“罚单”。
“睡猫”身份曝光
根据本刊独家获得的资料,南方基金有两只基金和三位基金高管为“上电转债事件”负责,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份处罚决定称:“由于南方高增长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管理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实施可转债的转换,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经调查上述两基金的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工作失职,基金经理负主要责任,基金经理助理负次要责任。”
因此,根据这份处罚决定,南方基金处罚了三位基金管理人员,分别是吕一凡、蒋峰和孙鲁闽。
根据南方基金公开的资料,吕一凡为南方高增长基金基金经理,蒋峰为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经理,孙鲁闽为南方高增长基金经理助理。而遭受本次处罚之前,三位专业人士皆有不凡的从业履历(见表1)。

受罚

上电转债券发行时的基础数据(图片来源:理财观察)
本刊独家获得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南方基金“决定给予吕一凡、蒋峰严重警告,并罚款此次损失额的5%;给予孙鲁闽严重警告,并罚款此次损失额的2.5%”。
然而,本次南方基金在上电转债事件中究竟损失几何?
根据上海电力的公告,“上电转债”赎回登记日为2007 年8 月14 日;赎回日为2007 年8 月15 日;赎回价格为每张103.20 元,其中含税当期利息2.20 元,个人投资者持有“上电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每张102.76 元。
而就在8 月14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上电转债最终以225.04 元收盘,这意味着没有转股的投资者如果在该价位抛出,相比当初的申购价,也能够立即可获得120% 以上的增值;而强制赎回的价格仅为103.2 元,已经到手的120% 收益成为一张废纸。
按照225.04 元的收盘价和103.2 元的强制赎回价简单计算,如果没有卖出或者转股,而是被强制赎回,每张上电转债的损失高达121 元。
而根据南方避险和南方高增2007年的中报( 见表3, 表4), 两家基金分别持有上电转债市值9407557.60元,按照6 月30 日,上电转债收盘价203.98 元计算,南方避险和南方高增各持有46120 张上电转债。
照此计算,南方基金在上电转债上的投资损失估计为11161040 元(46120×2×121),按照罚款比例(7.5%),吕一凡、蒋峰和孙鲁闽等三位责任人将共计被处罚84 万元左右,其中每个人将各自承担28 万元左右。
而市场普遍估计,就整个基金行业是而言,损失是2200 万左右。
根据上电转债的公告,“截止到2007 年8 月14 日,已有 972876942.64元‘上电转债’转换为公司A 股股票;尚有27119000 元‘上电转债’未转股,占‘上电转债’发行总量的2.71%”。这两个数字相去不远。
不过,对于投资者而言,只是虚惊一场,并不会遭受直接的损失。
南方基金公告称,“公司已于上电转债赎回日当日(8 月15 日)以风险准备金弥补了全部损失。上述方案对基金净值没有造成实际影响,有效地保护了每一位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失。”
其他涉案的基金亦有类似的表述。
谁之错?
“上电转债事件”浮出水面之后,一种颇有推卸意味的说法认为,由于基金经理管理的资产众多,难免有失误。

南方避险2007年中期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图片来源:理财观察)

南方高增2007年中期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债券明细 (图片来源:理财观察)
实际上,持有品种众多因而出现了疏忽,并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根据本刊的统计(见表3,表4),南方旗下两只基金持有的债券数量并不多,更何况上海电力曾经8 次公告。
一位基金人士表示,一个基金经理不在状态还可理解,但是同时5 只基金出事,这只能暗示目前的制度整体出现了问题。
该人士认为,诚然,基金经理应该承担责任,但是难道公司本身就没有错?如果不是基金交易、技术系统控制、稽核和风控等业务流程都是一路绿灯,基金经理想犯错误都难。
前述人士表示,某些托管银行的责任心不强,日终对账形同虚设,也逃不脱板子。
本次事件之后,监管部门发给相关主体的通知中,除了基金公司,还抄送了托管银行。
市场另外一个质疑在于,事发之后,并不见基金公司有何响动,只有在盖无所盖,藏无所藏时,才勉为其难做出一些信息披露的姿态。
例如南方基金,根据本刊获得的资料,南方基金的处罚决定是8月24日即做出,但是此后从来未对投资者透露半点信息。
时至今日,其透露的信息也仅限于“公司已经严肃处理了相关当事人,给予了当事人行政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