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股权激励争议中前行
早在去年11月底召开的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就明确表示要推动基金管理股权激励试点,一年过去了,试点仍然难产。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基金业股权激励这个敏感神经再次被触动。
肖华、江晖、闵昱、王贵文、吕俊、李学文……
这一个个基金业如雷贯耳的名字,都先后从公募基金榜单上消失,转投私募战场。他们的每一次“奔私”,都在业内引发一场不小的地震。
可以说,在经历了大规模赎回、“老鼠仓”丑闻等种种考验之后,愈演愈烈的公募基金经理“跳槽”风,又成为横在年轻的中国基金业面前的一道坎。
面对众多公募基金经理争相挂冠而去,基金公司的高管均呼吁管理层尽快设立股权激励制度,以保持基金公司的稳定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但市场上有另一种声音认为,基金行业作为管理层重点保护、重点扶植的对象,已经占据了太多的社会资源,如果再推行股权激励,恐怕各方利益“摆不平”。更有偏激人士跳出来喊一嗓子———“别老拿人才流失说事!”
基金公司股权激励,注定要在争议中前行。
日前,在深圳举行的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中国基金业内人才流动性过于频繁,尤其是不少公募基金经理流失到私募基金的“老大难”问题,再次成为与会各方人士关注的焦点。
“如果换做是你,一年内产生60亿元的价值,你本人只得到几十万元的年薪,你会如何选择去留?”面对公募基金经理的“奔私”,众多基金公司的高管均呼吁管理层尽快设立股权激励制度,以保持基金公司的稳定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不少与会人士也表示,降低准入门槛、在基金业内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破除基金业的特许经营现状,在此基础上设立股权激励制度,有利于解决基金业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和基金公司经营不稳定这两大难题。
基金业内的股权激励制度讨论已经年有余,而时至今日,统一的意见和实施方案仍然没有形成,具体的推出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管理层发展基金业用心良苦
对于基金公司推出股权激励,从而更好地保护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层可谓用心良苦。在日前的第六届基金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讲话中提出:“各公司应加大组织制度创新力度,探索新型公司管理模式,建立包括员工持股在内的适合基金行业特点的激励约束机制。”他还提到了基金公司发行上市试点的问题:“要制定有效的人才使用和培养战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基金行业,引导和支持公司走专业化道路,发展不同风格和特长的专业化公司,研究探索基金公司进行发行上市的试点。”
证监会基金部主任李正强也曾表示,目前国内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形式非常单一,为推动基金业的发展,证监会正考虑在股权政策方面做出部分调整,比如让基金从业人员、公司员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通过这种创新和安排,让基金公司建立一种长期激励、风险共担的机制。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通过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不仅能够留住专业的人才,也能减少业内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激励机制的缺乏,有可能会把一些骨干人才变成不规范的投机或者破坏力量。”
基金公司翘盼股权激励
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总裁叶俊英也在本次论坛上表示,基金业是个人才密集性的行业,易方达非常重视并在积极推动股权激励,对此也“抱有希望”。
深圳一家资产管理规模在3000亿左右的基金公司的高管告诉记者,他们公司也正在研究股权激励方案,“初步的思路和实施步骤已经有了,就等政策了。”
早在2006年6月,证监会基金部就召集13家基金公司的负责人开会,初步探讨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并最终确定基金公司管理层持股上限不得超过20%。在去年11月底召开的第31次基金业联席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首次明确表示要推动有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点。
“基金公司股权激励问题太敏感了,我不愿多谈,只要没有正式实施,就是个常谈常新的话题。”昨日,北京一位基金研究界权威人士如是表示。
监管层思路基本成熟
资料显示,证监会对于基金公司股权激励的思路趋于成熟,大致是:首先,基金公司员工持股不能超过基金公司总股本的25%;第二,在拿到股权的员工离职之前,需将股权按公司原先约定价值归还;第三,基金公司员工持股方案必须获得股东会表决通过。据悉,证监会在基金股权激励上也采取了谨慎试点的做法,抱持“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思路,但目前还无具体的实施办法出台。
而在法律上,现有的基金法为股权激励保留了空间,只对主要股东的资质进行了规定,对其他股东并没有要求。《基金公司治理准则》则在第八章中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基金行业的特点建立股权激励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一位监管层人士向记者表示,股权激励的对象是真正能给基金行业带来创新的人,不仅包括基金经理,也包括技术支持、后台服务、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人士,“股权激励用得好可以促进基金行业的发展,用得不好就有可能带来新的利益输送问题。”此外,职业经理人必须要有独立性,如果依附于基金公司大股东,这样的股权激励毫无疑问就要打上问号。
据了解,目前一些基金公司酝酿的股权激励方案一般是基金公司大股东与管理层达成协议,在基金业绩增长的情况下,拿出一定比例的股权对管理层实施奖励。除管理层外,投资和研究等对公司业绩贡献突出的部门的中层、普通员工,能否获得一部分股权,取决于各家基金公司的具体安排。
基金公司股权激励遭遇社会公平瓶颈
“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未来一定会实施,但目前尚无具体的推出时间表。”本周三,一位监管层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基金公司股权激励问题,监管部门已经下了决心,几次要推出,但是一直没有推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基金行业目前还是在管制下的相对垄断的行业,基金业的成功不仅凝聚了基金经理、基金公司高管们的贡献,更重要的是凝聚了全社会的支持,如果这个时候定向把股权给基金经理,给这些从业人员,是不是有社会不公的嫌疑,这是监管部门一直在承受的压力。
这位监管层人士还表示,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实施的前提是破除行业垄断和特许经营,降低基金行业的准入门槛,让管理层的监管从准入监管转道行为监管的市场化道路上来,“股权激励的前提就是公开竞争,谁都可以进入这个行业,随便几个人拉几杆枪就可以上马,让行业自行淘劣扶优。在市场化的条件下,基金公司搞股权激励赚再多的钱也没人眼红!”
林义相也表示:“我个人认为基金公司人员的激励,尤其是人员的持股,现在看来是没有法律法规上太大的障碍,但问题在于社会压力和社会认同。因为这个社会压力和社会认同可能跟基金业现在管制过度、准入门槛太高、太严有一定关系。”林义相认为,“门槛太高、太严情况下,这个行业带有一定的专营性或垄断性。我认为员工持股首先应放松这个行业的管制,让更多人进来,降低门槛,这样员工持股大家更容易接受。”
也有基金业内人士指出,在基金公司还没有上市前,股权激励的定价问题也是个难题。到底如何定价,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股权激励到底是全员持股,还是核心投研人员持股,大股东与管理层在股权激励问题上能否达成一致,这些都是横亘在基金股权激励道路上的难题。
是否有必要股权激励说法不一
局外人PK圈内人是否有必要股权激励说法不一
在第六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围绕着基金公司推出股权激励制度是否真正有利于持有人,基金公司是否利用行业垄断优势为自己谋取利益,与会各方人士有着不同的观点。而在基金业界,对于股权激励是否有必要推出,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研究人士:
别老拿人才流动说事
“基金公司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搞股权激励?无非是拿人才流动频繁说事,为自己捞取更多的利益。”北京一位知名的基金研究人士表示,围绕基金公司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利益:基金公司利益、大股东利益和持有人利益。而实施股权激励最大的受益者并不是持有人。这位人士认为,基金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离成熟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初级阶段的人才流动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从股东方来说,如果管理层干得不好,即使实行了股权激励,照样会被大股东换掉。“基金经理的收入高得很,根本不会在乎股权激励这点钱,更重要的还是灵活的机制和优秀的团队力量,而不是股权激励。”上述人士还认为,即使基金公司实行全员持股,也难免不重蹈“大锅饭”的覆辙。“现在市场好了基金公司纷纷要推股权激励,别忘了,熊市的时候哪个基金公司在讲股权激励?”
也有人士对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担心,“高管们动辄拿着几百万的年薪,实行股权激励后,收入会更高,这样更容易形成不平衡。”也有人指出,基金经理很少是因为薪酬而走的,更多的是因为公司治理不完善、个人投资理念冲突而离开。一旦股权激励实施后,基金公司相关人员为获取公司股份,或者为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和大股东抱团、输送利益不是没有可能。
还有业内专家表示,基金公司在考虑股权激励时,应该只能将业绩的增加值部分用于股权激励,同时更要加入逆向调节机制,不能只奖不罚。
基金公司:
社会对股权激励有误解
“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都还没出来,谁又能知道一定会对基金公司有利呢?”深圳一家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000亿的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表示,目前股权激励到底实行与否还没有定论,既然还没有明确表示允许基金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就没有理由先入为主地认为股权激励一定会给基金公司带来好处,“没有具体方案之前,谁知道股权激励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好与坏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是否对持有人有利。”
这位副总经理表示,基金行业是个人才密集性的行业,“投资者买基金就是买基金经理,买基金公司。”在目前基金经理跳槽过于频繁的情况下,如果不出台股权激励,让基金经理感到“有盼头”,行业的极端不稳定性还会持续下去。如果基金公司员工和管理层占有一定股权,股东和基金经理的变动就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公司业绩不好,市场很快会了解并做出赎回反应,在管理规模不断萎缩的情况下,持有股权的管理层将遭受更大的损失。在基金业内,充分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管体系,使得内部人控制非常难,所谓的管理层与大股东构造新的利益输送管道的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基金公司搞股权激励不是发奖金。”上海一家合资基金公司的副总裁也表示,如果出台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苛刻,在现在市场点位如此高的情况下,基金公司也不一定能受益。“如果股权激励的条件规定比较高的业绩要求,我们还不一定接受呢。”这位副总裁认为,基金公司的股权激励同时也给管理层带来压力,这样更有利于把业绩做好,“基金公司人员都卖命了,基金业的蛋糕就做大了,这样对大股东、管理层和持有人都有利,很多具有国有性质的上市公司都搞股权激励了,基金公司又为什么不能呢?”上述人士如是表示。
还有基金业高管认为,股权激励显然对行业是有利的,有利于减少基金公司的一些短期行为,同时加强管理团队和投研团队的稳定性。除此以外,还有利于解决一些基金公司的道德风险,一旦基金公司股权与员工个人利益挂钩,它将有利于杜绝利用基金资产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而在外资进入中国基金业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允许国内的基金公司实施员工持股,是本土公司与外资公司短兵相接中不输在起点上的基本保障。不少人士建议,基金股权激励可以参照国外基金的做法,即股权激励直接与基金业绩挂钩进行提成,而国内基金目前的激励机制主要还是根据资产管理规模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