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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2 16:06:16
来源:搜狐理财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6

  三、投资者开户 17

  四、场内现金认购的程序 17

  五、场外现金认购的程序 18

  六、股票认购的程序 19

  七、清算与交割 19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9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20

  重要提示

  1、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06年5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6]92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16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场内现金认购、场外现金认购以及股票认购等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场内和场外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16日,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6日。

  6、本基金场内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场外现金发售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

  8、股票发售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银万国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合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江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证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西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北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万通证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都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万联证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元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吴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纪证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海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元证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泰证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简称“齐鲁证券”)。

  9、投资者进行场内现金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进行场外现金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以深圳证券账户为基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 。)或深圳证券账户。投资者进行股票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A股账户。

  10、本基金认购费率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1%。

  11、场内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或直销机构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以认购金额申请,每笔认购金额须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投资者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或份额不设上限。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2、场内现金认购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场内现金认购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场外现金认购投资者需按中国建设银行或直销机构的规定,到中国建设银行或直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场外现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股票认购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或直销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股票认购委托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3、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5月19日《证券时报》上的《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中国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国泰君安证券网站(www.gtja.com)、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w2000.com.cn)、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中信证券网站(www.ecitic.com)、中信建投证券网站(www.csc108.com)、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com.cn)、光大证券网站(www.ebscn.com)、联合证券网站(www.lhzq.com)、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长江证券网站(www.cz318.com.cn)、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华西证券网站(www.hx168.com.cn)、东北证券网站(www.nesc.cn)、中信万通证券网站(www.zxwt.com.cn)、东莞证券网站(www.dgzq.com.cn)、国都证券网站(www.guodu.com)、万联证券网站(www.wlzq.com.cn)、金通证券网站(www.bigsun.com.cn)、中原证券网站(www.ccnew.com)、国元证券网站(www.gyzq.com.cn )、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东吴证券网站(www.dwjq.com.cn)、中金公司网站(www.cicc.com.cn)、西南证券网站(www.fayhoo.com)、世纪证券网站(www.csco.com.cn)、华龙证券网站(www.hlzqgs.com)、平安证券网站(www.pa18.com)、国海证券网站(www.ghzq.com.cn)、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第一创业证券网站(www.fcsc.cn)、金元证券网站(www.jyzq.cn)、信泰证券网站(www.thope.com)、齐鲁证券网站(www.qlzq.com.cn)。

  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

  17、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发售代理机构,或已有发售代理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8、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6666)、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中国银河证券客服电话(800-820-1868)、国泰君安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申银万国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05)、广发证券客服电话(020-87555888-875)、中信证券客服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中信建投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8)、国信证券客服电话(800-810-8868)、招商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光大证券客服电话(021-68816770)、联合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555)、海通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03)、长江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999、027-65799999)、华泰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华西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818)、东北证券客服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中信万通证券客服电话(0532-5022026)、东莞证券客服电话(0769-961130、0769-22380828)、国都证券客服电话(800-810-8809)、万联证券客服电话(020-87691530)、金通证券客服电话(0571-96598)、中原证券客服电话(0371-5585661)、国元证券客服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山西证券客服电话(0351-8686868)、东吴证券客服电话(0512-96288)、中金公司客服电话(010-65051166)、西南证券客服电话(023-63786187、63786240)、世纪证券客服电话(0755-83199511)、华龙证券客服电话(0931-8730264)、平安证券客服电话(95511)、国海证券客服电话(全国:4008888100 广西:96100)、兴业证券客服电话(021-68419974)、第一创业证券客服电话(0755-25832686 )、金元证券客服电话(0755-83025695)、信泰证券客服电话(025-84784765)、齐鲁证券客服电话(0531-82084184)。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代码:159902,简称:中小板)。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每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内现金认购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场外现金认购

  包括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

  (1)场外现金认购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①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相关:证券 财经)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

  电话:(010)88087226/7/8

  传真:(010)88087225

  ②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68468598

  传真:(010)68458598

  ③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④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⑤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080)

  电话: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⑥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002-3003室(200120)

  电话:(021)58772855/77/99

  传真:(021)58772008

  ⑦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⑧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461077

  (2)场外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40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3、股票认购

  股票发售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1)股票认购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①北京金融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2)

  电话:(010)88087226/7/8

  传真:(010)88087225

  ②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68458698/68458718/68468598

  传真:(010)68458598

  ③北京朝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 B座0104(100022)

  电话:(010)58693528/16/26

  传真:(010)58693508

  ④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⑤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080)

  电话: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⑥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3002-3003室(200120)

  电话:(021)58772855/77/99

  传真:(021)58772008

  ⑦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⑧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9号芳草园首层(510630)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461077

  (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35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

  (7)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2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福州、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哈尔滨、大连、天津、烟台、杭州、萧山、南京、义乌、长春、长沙。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在以下31个城市4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1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广州、上海、济南、北京、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仪征、杭州、合肥、牡丹江、成都、长沙、南昌、十堰。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13)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14)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在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泉州、绍兴。

  (15)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证券在四川省各地市及重庆、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杭州、大连7个主要城市的2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17)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2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即墨。

  (1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20个营业网点办理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东莞、深圳、上海。

  (19)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在以下9个城市的1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天津、郑州、开封、武汉、杭州、南京。

  (2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在以下11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含番禺)、北京、上海、湖南衡阳、湖南永州、湖北鄂州、湖北黄石、湖北荆门、四川乐山、四川内江、浙江绍兴。

  (21)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通证券在以下10个城市的3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深圳、海宁、嘉兴、金华、义乌、湖州、余姚。

  (22)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在以下6个省、直辖市17个城市的23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南阳、平顶山、漯河、濮阳、安阳、新乡、许昌、焦作、三门峡、商丘、驻马店。

  (23)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24)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在以下16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长治、大同、汾阳、介休、晋中、离石、朔州、临汾、忻州、阳泉、运城、上海、深圳、太原、西安。

  (25)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苏州、北京、上海、杭州、福州、东莞。

  (2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在以下3个城市的3家营业部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

  (27)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证券在以下13个城市的31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济南、太原、杭州、昆明、徐州、南京、长沙。

  (2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2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龙证券在以下11个城市的22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重庆、无锡、杭州、兰州、酒泉、天水、白银、平凉。

  (3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31)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3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33)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6个城市7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佛山、廊坊。

  (34)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在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

  (35)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泰证券在以下8城市1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南京、上海、苏州、无锡、常熟、常州、徐州、连云港。

  (3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济宁、德州、泰安、日照、聊城、莱芜、东营、枣庄、滨州、文登、荣成。

  (七)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16日进行发售。其中,场内和场外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5月22日至2006年6月16日,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6日。

  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发售期期满后若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股票,登记结算机构应予以解冻。

  (八)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高于1.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5%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500元

  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场外现金认购、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场内现金认购、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2、认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场内现金认购佣金计算公式

  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场内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

  认购佣金=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款项利息折算份额=认购款项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1.00元

  其中,认购款项利息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某投资者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1.0%,认购资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55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1,000=1,000元

  认购佣金=1.00×1,000×1.0%=10元

  认购金额=1,000+10=1.00×1,000×(1+1.0%)=1,01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0.55元不足1份,因此归入基金资产。

  (2)场外现金认购费用计算公式

  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进行场外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款项利息折算份额=认购款项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认购款项利息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二:某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设直销网点适用的认购费率为1.0%,认购资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5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1.0%=1,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1,000=1.00×100,000×(1+1.0%)=101,0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认购款项利息折算份额=55/1.00=55份

  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场外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金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款项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认购款项利息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费率为1.0%,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0/(1+1.0%)×1.0%=990.1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5)/1.00=99,064.9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资金,可认购到99,064.9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3)股票认购费用或佣金计算公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或发售代理机构进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费用或佣金和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第i只股票在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1.00

  认购费用或佣金=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或佣金比率

  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者可以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认购佣金,如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支付,则: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佣金/基金份额面值

  其中,认购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深圳中小板指数成份股中股票A和股票B各10,000股和20,000股,至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本基金,选择以现金支付认购基金。假设股票认购最后一日(2006年6月16日)股票A和股票B的均价分别15.50元和4.50元,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股票A和20,000股股票B,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例为1.0%,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和需支付的认购佣金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5.50)+(20,000×4.50)]/1.00=245,000份

  认购佣金=1.00×245,000×1.0%=2,450元

  即投资者可认购到245,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需另行支付2,450元的认购佣金。

  例四:续例三,假设该投资者选择以基金份额的方式交纳认购佣金,则投资者最终可得的净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份额=245,000-2,450/1.00=242,550份。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选择场内现金认购、场外现金认购以及股票认购等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场内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场外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二)场内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三)投资者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或直销机构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以认购金额申请,每笔认购金额须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投资者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四)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中小企业板价格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三、投资者开户

  1、投资者进行场内现金认购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使用基金账户只能参与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股票认购或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2、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其中:

  (1)已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现金认购业务;

  (2)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以其深圳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

  (3)尚无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结算将为其配发深圳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中国建设银行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可使用深圳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如使用深圳证券账户,认购所得的基金份额将托管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投资者如欲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应提前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同上(2)-(3)项规定)

  3、投资者进行股票认购时需具有深圳A股账户。

  四、场内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5月22日至6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 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场外现金认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5月22日至6月16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

  (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深圳证券账户卡或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4)招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89001110001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而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或开放式基金账户。

  (2)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二)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5月22日至6月16日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六、股票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在A股账户中具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深证中小板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

  七、清算与交割

  (一)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结算结构予以冻结,于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过户至预先开立的专门账户。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八、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含募集股票市值)不少于2亿元,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股票,登记结算机构应予以解冻。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张弘弢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7420

  联系人:尹东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场外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12563

  联系人:曲华蕊

  3、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

  (1)发售主协调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2)发售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3)发售主协调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李清怡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张琦、陈建东

  (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孙丽、李莹莹

  (1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30号长江证券大厦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13)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14)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人代表: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430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杨玲

  (1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0431)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1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传真:(0532)5022025

  联系人:丁韶燕

  (17)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电话:961130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童怡腾

  (1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19)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4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4-34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电话:020-87691530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邸亚娟

  (20)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余少南

  (2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1楼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电话:(0371)5585661

  传真:(0371)5585661

  联系人:巴冠华

  (22)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 李蔡

  (23)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24)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2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电话:(021)58796226

  传真:(021)68875123

  联系人:王欢

  (26)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187、63786240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 陈国才

  (2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2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电话: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刘芳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人代表:叶黎成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2794

  联系人:余江

  (3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3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32)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686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杨柳

  (33)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34)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65

  传真:(025)84784830

  联系人:舒萌菲

  (3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2024184

  传真:(0531)2024197

  联系人:付英梅

  3、场内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严峰、朱立元

  电话:(0755)25946013、(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十二层

  法定代表人:王丽

  联系电话:(010)66575888

  传真:(010)65232181

  联系人:李永飞

  经办律师:李永飞 戴钦公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许康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许康玮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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