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43号文批准,于2007年1月4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7年1月23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88,717户,净销售金额为人民币6,871,163,845.62元;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前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3,548,146.24元,其中3,540,208.54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余7937.70元的尾差作为其他基金资产归基金所有。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效认购份额为6,871,163,845.62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3,540,208.54份,两项合计共6,874,704,054.16份基金份额。其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6,000,000份,认购费率为0.3% 。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后,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于上市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算后,决定对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1.0450元。
本基金已于2007年1月29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的《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预告》(2007年1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A5版)。
截止2007年1月29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 2.0688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73元。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6578578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特此公告。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四次分红预告与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公告
一、收益分配
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8月29日生效。根据《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7年1月2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141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437,895,727.15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月29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300,基金代码:160706)。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11.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2月2日
场外除息日:2007年2月2日
场内除息日:2007年2月5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6日
3、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7年2月3日
二、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
鉴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比例较高,为保护本基金现有持有人利益,根据《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公司决定自2007年1月30日起至2007年2月1日止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及转入业务,但其赎回及转出业务仍可正常办理。
2007年2月2日起恢复本基金日常申购及转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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