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公告
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23号)批准,已于2007年8月2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7年8月21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本基金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8,084,735,977.31元(不包括利息),已超过《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规定的100亿元(不包括利息)规模上限。根据《发售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对于最后一个发售日,即8月21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确认比例为55.295250%。
友邦华泰盛世中国将开展份额拆分及持续销售活动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进一步优化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持有人结构,增强基金流动性,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开展基金份额拆分及限时限量持续销售活动。
一、拆分日
基金份额拆分日为2007年9月3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拆分的计算方法
基金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拆分后基金份额数=拆分前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拆分前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拆分后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基金份额拆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资产净值(包括已实现收益、未实现收益和实收基金的金额)没有变化,基金未来的分红能力也不受影响,仅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关于限量申购持续销售活动的有关规定
1、限量申购持续销售活动及规模控制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和建仓的需要, 2007年8月23日起至2007年9月28日,本公司进行限量申购持续销售活动,活动期间将对基金销售实行总规模控制,规模上限为100亿份。
2、自本公告之日起,若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停申购业务,则有权在活动期间的任一个工作日发布暂停申购公告且自即日起暂停申购业务。
3、比例确认
当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时,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份额不超过100亿份,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暂停申购前一个工作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超过100亿份,则对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亿份-暂停申购前1工作日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前1工作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暂停申购前1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暂停申购前1工作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100%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四舍五入:
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确认比例
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部分确认,则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最后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且确认金额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单笔1000元)的限制。
4、若发生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申购时间将不少于1个月,赎回业务照常进行。待基金运作平稳后,本公司将另行择机公告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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