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荷银效率优选基金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7年8月27日实施基金份额拆分,本基金2007年8月27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后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已超过100亿元,根据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提前结束泰达荷银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续营销活动并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自2007年8月28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对2007年8月27日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确认。2007年8月27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为8,833,175,114.69元,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0,000,000,000.00-2007年8月27日基金资产净值)÷2007年8月27日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100%=(10,000,000,000.00-7,136,888,132.47)÷8,833,175,114.69×100%=32%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有效申购申请最终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初次确认金额×有效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2007年8月27日的申购申请按比例确认,投资者当日申购的申购费按照申购申请最终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请投资者务必于2007年8月29日起,在其办理申购的销售网点查询8月27日申购申请份额的确认结果及相关费用支付情况和申购金额退款等相关情况。
自2007年8月29日起,投资者可以正常办理本基金的场内、场外赎回业务,场内交易业务,跨市场转托管及非交易过户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恢复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
特此公告
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一、收益分配
根据《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拟以2007年8月28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3.5元,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权益登记日次日的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8月31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9月4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7年8月31日。
4、具体收益分配方案公告日:2007年9月1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9月4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9月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8月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2007年9月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分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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