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创新基金实施规模控制的申购确认比例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基金份额拆分和限量持续销售活动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规定,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7年10月26日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同时,本基金开展限时限量持续销售活动,活动期间本基金总规模控制在150亿元以内。
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若本基金2007年10月26日的有效申购申请于2007年10月29日被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将超过此次规模控制的预定目标。按照公告中规模控制的要求,本公司自2007年10月29日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并对最后一个申购日(2007年10月26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2007年10月26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5,772,911,132.86元,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
申购申请确认比例=(150亿元-2007年10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2007年10月26日有效赎回申请份额×2007年10月26日基金份额净值)÷2007年10月26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100%=74.1036852%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人当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计算如下,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具体确认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的为准:
有效申购申请部分确认的金额=有效申购申请金额×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投资者于2007年10月26日的申购申请将按比例确认,投资者当日申购费将按照最后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请投资者务必于2007年10月30日起,在其办理申购的销售网点查询2007年10月26日申购申请份额的确认结果及相关费用支付情况和申购金额退款等相关情况。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代销机构和访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21-68604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375010,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15日生效。根据《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将实施第四次分红。现将本次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以2007年10月26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1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11月6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11月7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7年11月6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11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11月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7年11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7年11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4、权益登记日2007年11月6日之前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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