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结果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原隆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1月15日发布的《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本基金自2007年11月20日起开放集中申购。为了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适度控制基金规模,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本公司已于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提前结束集中申购的公告》,将此次集中申购期截止时间提前至12月4日。
截至12月4日,本基金的集中申购申请金额为9,374,445,143.22元人民币。根据《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对截至12月4日的集中申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12月6日对本基金进行了验资。本基金的最终有效净集中申购金额为9,261,287,411.19元人民币,有效集中申购确认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862,143.99元人民币。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银行利息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托管专户。本次集中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249,357户,按照折算后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集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9,264,149,555.18份,已分别计入参加集中申购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参加集中申购的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12月4日按照1:3.851241435的折算比例对原隆元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进行了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原基金隆元持有人持有的基金总份额由5亿份变更为1,925,620,717.78份。份额折算的详细情况请参阅12月5日发布的《关于原隆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已暂停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重新开放本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07 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景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为了保障景阳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景阳”)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景阳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景阳
交易代码:500007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12月11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12月10日,即在2007年12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景阳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景阳于2007年11月9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景阳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24号文件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30日发布了《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景阳的上市交易,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07]92号文件同意。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景阳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景阳领先基金”),由《景阳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进行集中申购,在集中申购期内只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集中申购期间暂不开通场内集中申购,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19”。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暂停结束后本基金将开放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上证基金通”等渠道办理大成景阳领先基金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基金代码为“519019”, 简称“大成景阳”。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原基金景阳份额持有人指定交易在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证券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TA系统”),大成景阳领先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持有人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原基金景阳份额持有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基金管理人在中国结算TA系统开设大成景阳领先基金临时账户(以下简称“临时账户”),用于归集该部分基金份额。
3、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用持有原基金景阳的证券账户,在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代销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注册,并向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关信息,基金管理人核对无误后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从临时账户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机构。此后,持有人可通过相关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4、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持有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否则,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无法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由此带来的投资者办理基金业务的不便,敬请注意。为了保证基金景阳份额持人有充足的时间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大成景阳领先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原基金景阳再做技术摘牌。
(3)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股份,代码:60078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了《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现将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07年12月5日数据;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申购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旗下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7年12月11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前端代码:398001,后端代码:398002)1000万元,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申购费为1000元,持有期限不少于六个月。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6月24日《关于同意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92号)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