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7]346号文批准,于2008年1月2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8年2月29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5,047,789,396.21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192,393.30 元人民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3月6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56,048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5,049,981,789.51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份额为1,095,572.52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比例为0.02%。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于2008年3月6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6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始办理日之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基金分红公告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10318,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1月29日。为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九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 截止2008年2月28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0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7907元。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6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8年3月10日
2.除息日:2008年3月11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12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3月1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8年3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的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的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3月12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3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3月12日起可查询、赎回。
基金管理公司其他重大调整
建信基金与建行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7,059,445.86元。公司近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