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公告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3月14日生效,已于2007年8月20日、11月26日实施了两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0.2元。
为及时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及《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复核确认,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283,174,414.34元,单位可分配收益0.0747元。拟以截至2007 年12月31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准,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8元。
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 年12月31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分红。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8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3月26日;
2、红利再投资确认日:2008年3月27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8年3月26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3月31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代销机构。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3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帐户,2008年3月2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基金进行第七次分红。根据《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8年3月2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的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3月24日
2、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2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的份额资产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3月24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3月26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3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3月24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8年3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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