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1号文核准,于2008年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8年3月25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截至2008年3月27日,本基金募集期内有效认购户数为68,073户,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826,869,575.73元(不包括利息)。扣除认购费后,本基金有效净认购确认金额为人民币4,826,869,575.73元(不包括利息),折合基金份额4,826,869,575.73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1,237,320.31元,折合基金份额1,237,320.31份。综上,本基金收到的实收资金共计人民币4,828,106,896.04元,折合基金份额4,828,106,896.04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8年3月2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68,073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4,828,106,896.04份,已分别记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3月27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生效,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可分配利润为4,354,746,043.92元。根据《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可分配利润为准,向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00元。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7日
2、除息日: 2008年4月8日
3、派现日: 2008年4月9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 2008年4月9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08年4月11日
二、利润分配对象
2008年4月7日交易结束后,于2008年4月8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三、利润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4月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4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4月1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招商安本增利基金2008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08年3月27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8年3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5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3月27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2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为:2008年3月27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3月31日
5、分红公告日:2008年3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2008年3月28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8年3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3月3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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