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旗下封闭式基金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公告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1999年7月14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利润分配。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兴和,基金代码:500018
二、利润分配方案
2007年度本基金可供持有人分配的利润为4,029,046,580.54元。其中,2008年3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兴和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公告》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3.00元的现金红利,共计900,000,000.00元;2008年3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已发布《兴和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告》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3.00元的现金红利,共计900,000,000.00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3.00元的现金红利,共计900,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15日
除息日:2008年4月16日
发放日:2008年4月21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2008年4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7日生效。根据《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4月10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3月11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4月10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3月11日起至2008年4月10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4月10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4月1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4月14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4月1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4月14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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