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成立
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32号文核准,自2008年4月2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8年5月21日募集工作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17,176,004.81元,折合417,176,004.81份基金份额;依照《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2,634.95元,折合12,634.95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已于2008年5月2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间含本息共募集417,188,639.76份基金份额。其中本公司用自有资金于2008年5月20-21日通过代销机构认购份额为39,983,044.87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9.58%,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规定执行;本公司员工认购份额为994,092.57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0.23%;有效认购户数为5,665户。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本次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5月26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认购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yhfund.com.cn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 400-678-3333(免长途)。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始办理日之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基金基金成立
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55号文件批准,于2008年3月31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8年5月1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369,976,516.37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73,238.37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5月22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8,35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70,249,260.77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91,230.22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21%。的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5月26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