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调整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
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3月2日证监许可[2008]320号文批准,于2008年4月1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8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年6月11日开始办理申购业务。(本基金简称:华富收益增强;基金代码:410004 A类 410005 B类)。
银华调整开放式基金分红业务规则
应投资者要求及业务需要,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第十三章 基金分红”中的相关内容予以了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基金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为同一天(R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为R日的净值。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R+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于R+1日计入其基金账户中,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可以查询、赎回的起始日为R+2日。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收益分配权,在权益登记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收益分配权。
以上业务规则调整内容将自2008年6月12日起实施。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业务规则,为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鹏华普天债券开通与其他基金之间转换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6月13日起开通鹏华普天债券投
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
一、基金转换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以下简称“鹏华中国50基金”)、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3,以下简称“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以下简称“普天债券基金A”)、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以下简称“鹏华价值优势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0,以下简称“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以下简称“鹏华治理基金”)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含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以下简称“鹏华货币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该业务适用于持有上述基金的所有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收取一定的转换费,转换费由转换申请人承担,转换费的75%作为注册登记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转换费率具体按照如下原则收取:
1、本基金转换至鹏华中国50基金、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A,鹏华价值优势基金、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优质治理基金,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鹏华中国50基金、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A,鹏华价值优势基金、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优质治理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0.5%)。
3、本基金和鹏华货币基金(包含A级和B级)之间相互转换,转换费率为0。
银华核心价值基金继续暂停申购业务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8月24日发布了《关于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根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情况提示如下:
自2007年8月24日15:00起暂停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业务)。在暂停本基金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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