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鹿保本增值基金(二期)基金合同生效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83号文批准,于2008年5月6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8年6月5日 ,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在募集期结束后所募集资本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186,908,566.53元,折合为3,186,908,566.53份基金份额。其中,本次募集发售期的净认购总额为2,540,606,319.51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882,404.13元人民币;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到第二个保本期的资本(即第一个保本期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人民币645,419,842.89元。上述资金已于2008年6月10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开立的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540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发售期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541,488,723.64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于6月5日通过代销渠道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999,000份(认购费为1,000元),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1.57%;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09,495.49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10%。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6月10日(到期转换日)对由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到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了到期转换。实施到期转换后,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到期转换比例相应调整,到期转换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实施到期转换的总户数为10122户,实施到期转换的基金资产净值为645,419,842.89元人民币。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招募说明书》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经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 6月12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110009,以下简称“本基金” )自2006年6月13日合同生效以来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截止2008年6月10日,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6,029,327,187.10元。根据《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8年6月1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再次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
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6月17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6月1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2008年6月17日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6月1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6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6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08年6月1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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