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第十六次分红公告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于2003年6月12日,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分红金额为每10份基金份额2.295元。截止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A/B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0999元,可分配收益为45,265,188.33元,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0860元,可分配收益为121,096,796.25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约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经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8年6月3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进行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十六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A/B级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705元,C级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7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7月3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4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8年7月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8年7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7月7日前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7月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7月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结转公告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6年8月2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7月1日对自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收益集中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结转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投资人日收益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二、收益结转份额时间
1、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期:2008年7月1日。
2、本次累计收益计算期间:2008年6月2日-2008年6月3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查询日和赎回日期:2008年7月2日。
三、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人(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长盛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12月12日正式生效,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长盛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因此本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7月1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7月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6月2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累计待结转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待结转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待结转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待结转收益=(投资者当日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累计待结转收益)×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总份额+所有待结转收益)
投资者当日待结转收益以截尾的形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截尾部分当日进行二次分配。
投资者累计待结转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时,以截尾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截留部分保留在投资者收益账户内。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7月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7月1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7月2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2008年6月30日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7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7月2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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