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公告与预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08年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6日生效。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止2008年7月25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1元,可供分配基金收益为5,323, 204.68元;本公司决定以截至2008年7月25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基金代码:070009)。
现将本次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9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8年7月29日
2、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30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2008年7月29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7月31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7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8年7月29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2008年7月3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调整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基金重新开放日常申购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07年8月24日15:00起暂停了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业务)。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7月30日起重新开放本基金场内外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业务)。
对农行借记卡开通友邦华泰网上交易定投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华泰”或“我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2008年7月29日起,我司对持有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借记卡、准贷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已开通我司网上交易的投资者,通过我司网上交易系统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 约定投资基金名称、首次交易月、结束日期、每月扣款日、申购(买入)金额, 由我司根据投资者的授权,在计划里所约定的扣款日期,向签约银行发出委托扣款指令,在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开办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基金品种
目前,适用网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我司旗下基金包括: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1;简称:友邦盛世)、友邦华泰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60002;简称:友邦成长)和友邦华泰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19519,简称:友邦增利A类;B类,基金代码:460003,简称:友邦增利B类)。
其它基金的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日后我司公告为准。
二、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的实际扣款日对应基金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我司可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公告后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
三、金额限制
持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借记卡、准贷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四、申购确认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期真实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常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五、交易流程
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借记卡、准贷记卡)的个人投资者欲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进入“网上交易→账户业务→农行定期定额”,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并在“网上交易→交易业务”中对具体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设置以下事项:约定投资基金名称、首次交易月、结束日期、每月扣款日、申购(买入)金额等。
我司按照投资者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的约定在每月指定日期向投资者持有的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发出扣款指令(如指定日期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交易日),申购约定的基金品种。
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办理该业务,请务必仔细阅读《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公司其他重大调整
大成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8年8月1日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8000万元,根据《大成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有关规定,本次认购费用为人民币1000元。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