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李先生找到了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购买一套二手房。经协商,该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赵某以卖房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以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先生,并收取了中介费9000元。2004年12月24日,李先生拿到房产证并搬入新买的房屋。2005年元旦,李先生偶然之间从邻居口中得知原房主黄先生是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的。经调查取证并得到多方证实。李先生认为该中介公司在价格上存在欺诈,要求中介公司退还10万元房价款,多次交涉未果后,李先生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地产中介公司利用其熟悉房地产市场行情的有利条件和优势,先以其工作人员的名义买下原业主黄先生的房屋,后又以其另一工作人员的名义与李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6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卖与李先生,令该中介公司从中非法牟取了10万元的利益。该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超过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转手倒卖房屋赚取房屋差价,该中介公司非法所得的10万元房款差价应当没收。
律师提醒
李先生的遭遇在目前的中介市场是十分普遍的。为了避免上不良中介公司的当,降低二手楼交易的风险,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梁刚律师提醒购房者除了选择一家值得放心的中介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切记要看清中介服务协议上的内容才签字。委托中介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介绍物业的情况、收取的佣金标准、违约条款等等。签字前谨记要看清协议(包括看楼书)上所写的内容,切勿随意签字了事。
2.核实买卖双方身份。进行交易前,一定要核实业主房产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并到国土部门查询该房屋的法律状态。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面沟通并确认房屋的实际情况。
3.看清合同条款。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时,必须要求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三方同时到场签约,并且谨慎、认真地审查合同上所有条款的内容,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相关的合同、票据原件都必须妥善保管,一旦发生任何争议,亦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丁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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