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是对已发行证券进行再次乃至多次交易的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是与证券发行市场相对应的市场,在这一市场中,资金拥有者可随时购进证券,充分利用其所持有的货币资金,实现投资获利的目的,也使证券的持有者可随时出售所持有的证券,以获得所需资金。证券流通市场的存在为投资者提供了灵活方便的变现场所,使投资者放心地参加证券发行市场的认购活动,对证券的发行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证券流通市场的变化是反映经济发展趋势的晴雨表,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及金融政策调整的依据之一,在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证券流通市场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证券交易所,它是高度组织化的市场,是证券市场的主体与核心;二是分散的、非组织化的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此外,还有第二板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但实际上仍属于场外交易市场。
4.交易原则与交易规则
为了保证场内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其高效有序地进行,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交易原则和交易规则。
(1)交易原则
证券交易通常都必须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 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的买入申报价比较低的买入申报价优先满足;较低的卖出申报价比较高的卖出申报价优先满足。
时间优先原则,是指相同价位申报中先提出申报者优先满足。此外,若交易所内有专业经纪人或有经纪商兼自营商,应遵循"客户优先"原则,即应优先执行客户的委托指令,再进行自营交易。特别是在价格有利的情况下,更要防止经纪人先己后人侵害客户利益。
(2)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看似平常,但正是这些交易规则组织起每日巨额的证券交易,保证了证券交易高效有序地进行。尤其是公开集中竞价规则,不仅能形成公平价格,而且表达了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客观评价以及显示了投资者对宏观经济运行前景的预测。正因为如此,证券交易所克服了个别交易、局部市场的缺陷,成为资本市场的核心,成为市场体系中高级形态的市场。
Ø 交易时间:交易所有严格的交易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和结束集中交易活动。各国证券交易所根据本国工作日和工作时间确定交易时间。有的交易所开前后两市,午前营业时间称为前市,午后营业时间称为后市,有的交易所则只开一市。
Ø 交易单位:交易所规定每次申报和成交的交易数量单位,一个交易单位俗称一手,委托买卖的数量通常为一手或一手的整倍数,数量不足一手的证券称为零股。不同的交易所对交易单位和零股交易有不同的规定,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A股、B股、基金单位为每100股或100基金单位为一手;债券(含国债、企业债券、国债回购)以100元面值为一张,10张即1000元面值为一手;零股可一次性卖出,但不得买入。规定交易单位不仅为了便于计算,而且可以提高成交概率和成交速度。
Ø 价位:价位是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每次报价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各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价位不 尽相同,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A股、债券、基金的价格变化为0.01元人民币(基金现改为0.001元),上海证券交易所的B股价格变化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
Ø 报价方式:传统的证券交易所用口头叫价方式并辅之以手势作为补充。澳大利亚及东南亚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证券交易所曾采用牌板报价方式。现代证券交易所多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证券经纪商将委托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再通过通信网络将指令传送到交易所撮合主机参与交易。
Ø 价格决定:证券交易所按连续、公开竞价方式形成证券价格,当买卖双方在价格和交易数量上一致时,便立即成交并形成成交价格。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价格决定采取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每个交易目前市开市前,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开盘价。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指在集合竞价以后,电脑撮合系统对投资者的申报委托进行逐笔撮合处理的过程。连续竞价是按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价的: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入买入委托队列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买入限价高于或等于卖出委托队列的最低卖出限价,则与卖出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卖方叫价。对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委托队列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排队等待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卖出限价低于或等于买入委托队列的最高买入限价,则与买入委托队列顺序成交,其成交价格取买方叫价。这样循环往复,直至收市。
Ø 涨跌幅限制与涨跌停板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股价暴涨暴跌和投机盛行,证券交易所可根据需要对每日股票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的限制,若当日价格升或降至规定的上限或下限时委托将无效。当日市价的最高上限为涨停板,最低下限为跌停板。
目前,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交易的股票(A股、B股), 基金类证券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停板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股票或基金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 。涨跌停板制指一种股价或整个股价指数涨跌到一定幅度就暂停该种股票或整个股市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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