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轰动一时的“南航集团腐败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此案涉案金额之大为国内罕见。该集团原副总经理彭安发、财务部经理陈利明、汉唐证券公司及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等4名被告在法院出庭受审。检察机关指控陈利明贪污1000多万、受贿5000多万、挪用公款12亿元,其中3亿元与彭安发相关;汉唐证券公司和韩晓军则涉嫌行贿1000多万元。庭审中,彭、陈二人均否认指控,法院将继续开庭审理。
据悉,南航集团的财务问题是在一次审计中暴露出来的,直接导火线就是其委托汉唐证券理财的巨额资金难以收回。2005年6月,中纪委介入调查南航亏损事件,当时经办南航集团委托理财事项的集团财务部部长陈利明被“双规”。同年7月初,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南航集团的另一位副总经理彭安发也被有关部门“带走”了。7月底8月初,两人双双被广东省检察院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原汉唐证券广州总部负责人韩晓军。
今年10月,上述三人被广东省检察院移送广州市检察院起诉,连带成为被告的,还有汉唐证券公司。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间,陈利明、彭安发和南航集团原总经理颜某三人商量,决定利用南航集团的银行信用贷款,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固定回报的投资理财业务。
2001年8月至2005年6月,陈利明以南航的名义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唐证券”、“世纪证券”,另案处理)“委托理财”,金额高达43.552亿元。
在进行此项业务过程中,陈利明收受汉唐证券、世纪证券给予的“回扣”人民币5366.9万元;同时将南航集团因“委托理财”应收取的固定收益款项1234万元据为己有;并挪用银行信用贷款12亿元,供自己和朋友使用,其中3亿元与彭安发相关,至案发时为止,尚有3亿元被挪用公款未能追回。被告单位汉唐证券和韩晓军涉嫌行贿共计人民币1642万元。
16日,由于几名被告人纷纷翻供,庭审经过了一整天尚未结束,法院将择日再行开庭。
陈利明在庭上表示,自己经手以南航名义进行的贷款和借款行为都是单位指派的,并非个人行为。他说:“贷款都请示了领导,集团老总或者是分管老总,两人只要有一个人审批就可以了。”
陈利明表示自己就是受集团委托的具体经办人,但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不明,时间跨度大。公诉人质疑,“利用这份授权委托书,陈利明可以随时随地在任何银行以南航的名义贷款。”对此,陈利明申辩,“每次贷款都要经过集团办公厅盖章审批的,跟我个人没有关系。”
关于参与挪用3亿元一项,彭安发表示,自己是在2004年3月,此事发生4个月之后才知道的。按照他的说法,南航换领导之后,他一直在犹豫前任领导的事情要不要向现任领导报告,“这也是为官之道”,直到南航事发,彭安发就向集团领导举报了此事。彭安发说:“就是因为我举报了他们,他们要拖我下水。”